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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备案登记 |
⑴到所属制卡代理点领取并如实填写2张表格,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它们分别是《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一)、《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附表二)。 其中《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填写企业法人卡持卡人信息及企业操作员卡持卡人信息,申请企业法人卡只需填写“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申请企业操作员卡需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及以下内容。企业如申请多张操作员卡,则须按照本企业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填写一份。
⑵由工商、税务、外贸、海关、外汇部门对企业用户进行资格审查,并购买了IC卡、读卡器、Oracle Lite软件以及中国电信申请了17999账号后,由制卡代理点为企业制作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文件(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④《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及《报关员证》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⑶企业领卡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到制卡代理点领取企业IC卡 |
关于进出口企业取消年检的通知 |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取消年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年检事项已取消。 特此通知。 |
外汇管理局 |
进口付汇核销备案登记
1、进口单位资格证书副本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介绍信;
5、 进口单位进入名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
出口单位取得出口经营权后,应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在北京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每周四北京海关与商务部门、外汇局、工商等单位实行联合办公)。
1、 如出现企业更名、终止经营等情况,应在办理工商、海关等各部门的相关手续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2、 备案申请无固定格式。备案可在有第一笔出口业务需要领取核销单时,到外汇局同时办理即可。
提交材料: 出口单位取得IC卡后需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包括:
1、盖有公司章的备案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6、外汇登记 证(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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