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变更登记
内资公司变更所需文件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只需填写与变更有关的表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还需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 变更名称:
( 1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 2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 变更法人:根据章程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 、 增加注册资本:
( 1 )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 2 ) 验资证明
4 、 减少注册资本
( 1 )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 2 ) 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公告的证明
( 3 ) 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5 、 变更经营范围:
( 1 )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 2 ) 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有属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需要进行前置
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 变更股东
( 1 )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 2 ) 新的股东的资格证明
( 3 ) 转股协议
分公司设立
公司(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 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 案。
3、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 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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